企业宣告破产就可以不还钱了吗?


企业宣告破产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还钱。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的概念。破产是指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的程序。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实在还不起钱了,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它的财产和债务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会有一系列的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三,普通破产债权。 这意味着,企业的财产会按照这个顺序来还钱。如果还有剩余财产,会用于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像您借给企业的钱就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但如果企业的财产在支付完前面的费用和债务后没有剩余了,那么普通债权人可能就无法得到全部清偿,甚至可能得不到清偿。 在企业宣告破产后,您作为债权人,需要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您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供相关的债权证明材料,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确认您的债权金额。 如果您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有异议,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企业宣告破产不是不还钱的借口,您要积极主动地按照法律程序申报债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