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之后还能在一起共同生活吗?

我和伴侣刚办了离婚手续,但又有些舍不得分开,还想继续一起生活。就是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情况行不行。想了解离婚后还能不能像以前一样共同生活,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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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之后是可以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后的双方共同生活。 具体而言,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均处于未婚状态,那么他们选择共同居住生活,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不过需要明确的是,此时他们的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关系并不像婚姻关系那样受到全面的法律保障。比如,在财产分配方面,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在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上,也没有像夫妻那样的法定责任和保障 。 但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已经与他人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却仍与原配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可能会构成重婚罪。根据法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都遵循“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离婚后的双方有选择共同生活的自由。所以,只要不涉及重婚等违法情况,离婚后共同生活是被允许的 。 相关概念: 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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