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财产能平分吗

我和配偶之前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之后又继续一起生活。现在涉及一些财产问题,想知道像我们这种离婚后还住在一起的情况,财产在法律上能不能进行平分呢?主要就是想搞清楚这期间财产分配的具体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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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财产不一定能平分。 首先要明确,离婚后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分配规则与夫妻关系有所不同。 对于财产分配,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里虽然说的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但对于离婚后同居期间财产处理也有一定参照意义。 离婚后同居期间财产分配具体如下:如果是同居前一方所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参与平分,比如一方在离婚后同居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而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不必然归双方共同共有,某些财产可能只归属某一方所有,比如明确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就属于个人财产。或者双方可能会达成协议,将某些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这些也不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只有那些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才会按共同共有财产来处理,双方平分,比如同居期间一起做生意赚的钱,一起购买的房产等,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 总之,离婚后还在一起生活财产的分配要先区分财产的性质和来源,再确定是否能平分,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对财产分配有争议,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相关概念: 共同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同居关系: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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