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购买吗?是否受法律保护?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买,但是存在较大风险,物权不受法律保护。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物权简单来说就是对物享有的权利,对于房屋而言,物权的确定需要通过不动产登记,而房产证是证明房屋物权归属的重要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这就表明,房产证是房屋物权归属的重要凭证。 从实际情况来看,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上存在诸多问题。这类房子通常是指尚未完成产权登记的房产,不符合正常房产交易要求,即必须办理权属的转移登记并取得产权证后方可进行交易,所以无法通过正常法律程序过户到买家名下。虽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没有过户就不能证明房屋的物权归属。 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还存在很多风险。比如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若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如果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 相关概念: 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不动产登记: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