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期间出纳可以离职吗?

我们公司现在进入破产清算阶段了,我是公司的出纳。我现在想换个工作环境,不知道在破产清算这个特殊时期,我能不能离职啊?有点担心离职会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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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出纳能否离职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分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项工作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这里的“有关人员”,一般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出纳作为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属于“有关人员”的范畴。 所以,如果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出纳是不能随意离职的。因为在破产清算期间,出纳掌握着公司重要的财务资料和资金信息,其工作对于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如果出纳擅自离职,可能会导致公司财务资料缺失、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影响破产清算工作的正常开展,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只有在获得人民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出纳才可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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