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可以做法人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现在公司要确定法人。董事长提出由他来担任法人,可我不太清楚董事长到底能不能做法人。我想了解一下 在法律上,董事长有没有资格担任公司法人,有没有相关的限制条件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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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法人是一个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所以准确来说,这里的问题应该是董事长能否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从法律角度来看,董事长是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这意味着,公司章程可以自主决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这三者中的哪一个来担任。
不过,并不是所有董事长都能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如果董事长存在以上这些情况,那就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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