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中可以约定股权不得转让吗?
我在一家公司有股份,最近公司在修订章程,里面有一条说股权不得转让。我不太明白这样的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我想知道在公司章程里到底能不能这么规定啊,这会不会影响到我的权益,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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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公司章程中能否约定股权不得转让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影响等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的转让则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让与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股东有权自由处分自己持有的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时该条还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就意味着,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章程是可以对股权的转让作出特别约定的,这种约定可以限制甚至禁止股权的转让。因为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宪章”,是股东之间的契约,只要其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得到尊重和执行。 然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情况则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并且,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更强的资合性和开放性,其股份转让的自由度相对较高。虽然公司法也没有完全禁止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进行限制,但这种限制通常不能过于苛刻,不能实质性剥夺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因为过于严格的限制会破坏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属性和市场交易的稳定性。 所以,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约定股权不得转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类似约定需要受到更严格的审查,不能不合理地限制股东的股份转让权利。如果股东认为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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