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案底能否查询以及如何进行控告申诉?


首先,关于个人案底查询。案底通常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依据《犯罪记录信息管理及查询》的规定,犯罪记录信息的管理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进行。普通公民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如果是个人查询自己的案底,一般情况下,本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查询。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其次,关于控告申诉。如果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存在错误或者违法,可以进行控告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申诉一般可以向作出原处理决定的机关、上级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提交书面的申诉材料,说明申诉的理由和要求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