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查询对方的定期存款吗


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个人是不能直接查询对方定期存款的。这是因为每个人的银行存款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内容,受到法律保护。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果怀疑对方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不当行为,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是可以通过一定法律程序来查询对方定期存款的。首先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如遇情况危急,不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合法权益将有可能遭受无法挽救的损失时,可在提交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担保。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便会立即执行。 另外,法院有权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等财产情况 。所以,当进入执行阶段,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查询其定期存款情况。 要是该定期存款是对方婚前存入,且能证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可不被查询和分割,但需要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比如存款凭证、婚前财产约定等。总之,离婚时查询对方定期存款要依据法律规定按程序进行。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当事人因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