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非常重要且复杂的问题,法院一般会依据以下原则来判定孩子跟谁: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料和关爱。不过,要是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等情况,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父亲。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会考量很多方面,像是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好的一方,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在抚养权争夺中可能更具优势;工作稳定性,工作稳定的一方可以给孩子更稳定的生活环境;生活环境,如果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那么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教育背景,受教育程度高的一方可能在教育孩子方面更有方法。例如,一方有稳定且较高收入,居住环境良好,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和教育环境,同时工作也稳定,相比另一方就更有优势。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愿意跟谁生活,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会重点考虑孩子的这个意愿 。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始终以保护子女利益、保障其健康成长为出发点,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事务时,要全方位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对未成年人的生存、发展、保护等各方面最为有利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