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随母亲能享受村民同等待遇吗?
我家孩子户口跟着我,我是村里的村民。但村里有些福利孩子却没有,说孩子不能享受村民同等待遇。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孩子户口随我,是不是应该和其他村民有一样的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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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户口随母亲是否可以享受村民同等待遇,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这里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简单来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是一个人是否属于这个村集体的一员,只有具备成员资格,才能享受村里的各种待遇。在我国,虽然法律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但一些地方会结合户籍、生活保障基础以及是否与村集体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等因素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这表明,法律保障妇女及其子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平等权益,不能因为孩子户口随母亲而剥夺他们应有的权利。 如果孩子户口随母亲落在村里,并且孩子以村集体的土地等资源为生活保障基础,与村集体形成了权利义务关系,那么通常应当认定孩子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可以享受村民同等待遇。比如孩子一直在村里生活、上学,依赖村里的土地收益维持生活等情况。 不过,要是村里有合法的村规民约等规定,对成员资格及待遇有特殊的认定条件,并且这些规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强制性规定,可能会影响孩子享受同等待遇。但即使有村规民约,也不能违反法律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基本原则。如果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与村集体协商、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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