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费成年后能追索吗


孩子成年后,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追索抚养费的。 首先,需要了解一下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就是父母为了保障孩子成长,要支付的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方面的费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表明,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 一般来说,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通常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不过,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要是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另外,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这种情况下即便成年了,也能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关于成年子女追索抚养费,司法实践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且不属于法定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基础就不存在了,对其追索未成年期间抚养费不予支持;另一种观点则指出,法律没有禁止成年子女行使追索未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权。尤其是离婚协议中有约定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却未支付的情况,子女成年后可以要求追索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但要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即成年子女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或母主张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应当在年满21周岁之前提出。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为保障子女成长,需支付的涵盖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