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支付的抚养费离婚时能否请求增加?


在探讨婚内支付的抚养费离婚时是否可以请求增加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抚养费的基本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婚内支付的抚养费是保障子女生活和成长的必要支出。 当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会重新进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意味着,即使在婚内已经支付了抚养费,在离婚时,如果出现了一些特定情况,是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的。例如,随着孩子年龄增长,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大幅增加,原有的抚养费已经无法满足孩子的实际需求;或者孩子因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需要额外的费用支出。这些情况都属于“必要时”,可以视为合理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另外,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纠纷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如果请求增加抚养费的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孩子的实际需求确实有所增加,而原有的抚养费不足以满足这些需求,并且自己有能力适当增加抚养费,那么法院通常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增加抚养费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不能仅仅因为自己的主观意愿就随意要求增加。同时,增加抚养费的幅度也应当合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能过高或过低。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费的增加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协议,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