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可以跟女方姓吗?
我和前夫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归我。我想让孩子跟我姓,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允许,也不清楚具体要走什么流程,会不会很麻烦?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支持呢?
展开


在我国,离婚后孩子是可以和女方姓的,但这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姓名权这个概念。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姓名一般是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离婚后,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女方想要变更孩子的姓氏,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孩子生父的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决定将子女姓名予以变更,这种做法是不当的。如果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更改孩子姓氏,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孩子原来的姓氏。 具体的变更流程通常是这样的:首先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到孩子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公安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予以办理。 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在变更姓氏时还应当尊重孩子本人的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对于自己的姓名变更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他自己就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变更姓氏,无需再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