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独家庭领养孩子后还能领取失独扶助金吗?

我是失独家庭,之前一直领取失独扶助金。现在我领养了一个孩子,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继续领取失独扶助金呢?这对我的生活保障很重要,所以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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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独扶助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失独扶助金是国家对于失独家庭给予的经济上的帮助和关怀。失独家庭指的是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 一般来说,失独家庭领养孩子后通常是不能再领取失独扶助金了。因为设立失独扶助金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那些因失去独生子女而面临养老、生活等困难的家庭。当失独家庭领养孩子后,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不再符合“失独”这一特定条件。 根据《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特别扶助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审核(再婚夫妻以个人为单位审核),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女方年满49周岁;3.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领养孩子后,家庭有了存活子女,就不符合“现无存活子女”这一要求了,也就失去了领取失独扶助金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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