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第一继承人去世其子女是否可以进行继承?

我家老人去世了,原本作为第一继承人的我哥哥也先于老人离世。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哥哥的子女能不能继承原本哥哥应得的那部分遗产,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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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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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第一继承人去世后,其子女是否可以进行继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第一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情况一:代位继承。如果第一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也就是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例如,老张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先于老张去世,老张去世后,大儿子的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大儿子原本应得的那份遗产。 情况二:转继承。如果第一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且没有放弃继承,那么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这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比如,老王去世后,其儿子小王在还未实际取得遗产时就去世了,此时小王应继承的遗产就会转给小王的继承人,可能包括小王的子女等。 综上所述,第一继承人去世后其子女在符合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条件下,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复杂的情况产生纠纷,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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