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后还可以调解吗?
我有个民事官司已经一审开庭了,现在我觉得直接和对方和解也挺好,不想再继续打官司耗费时间和精力了。我就想问问,在一审已经开庭的情况下,还能不能进行调解呀?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在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后,仍然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同时,该法还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这就明确了在一审的整个过程中,包括开庭之后,只要判决还未作出,都可以进行调解。 从调解的意义来讲,调解具有多方面的好处。对于当事人而言,调解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而且,调解达成的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通常更容易得到履行。对于法院来说,调解可以有效地化解矛盾,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当事人有调解意愿,无论是自己提出,还是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认为可以调解,都可以启动调解程序。法院会安排审判人员主持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就争议问题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执行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则会依法及时作出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