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过了三年还可以理赔吗?
之前我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当时情况比较混乱,后续因为各种事情就把理赔的事耽搁了。现在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了三年,我还能不能向责任方要求理赔呢?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上,交通事故过了三年是否还可以理赔,这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超过了一定的时间没有去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到法院打官司时,对方如果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权利人可能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理赔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自己因为事故受到损害,并且知道责任方是谁的时候开始计算。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诉讼时效会有中断、中止的情形。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像在这三年里,你向责任方提出过赔偿要求,或者责任方同意进行赔偿,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所以,如果交通事故过了三年,也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就不能理赔了。要是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还是可以向责任方主张理赔并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即使没有这些情形,在和责任方协商理赔时,对方没有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赔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那么这种理赔也是有效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