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三年以后还能起诉吗?
我之前遭遇了一起事故,当时没想着起诉。现在三年多过去了,我因为这起事故又产生了一些费用,生活也受到影响。我想问问,现在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时间这块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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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事故三年以后是否还能起诉,需要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分析。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胜诉权的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去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理由进行抗辩,那你可能就没办法通过法院强制让对方履行义务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过,即便事故已经过了三年,也不意味着绝对不能起诉。因为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在这期间发生了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战争等情况,导致你没办法去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例如你在这三年里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 所以,事故三年以后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受理你的案件。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而你又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正当理由,那法院可能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那你依然有胜诉的可能。建议你详细梳理事故发生后的情况,看看是否存在能够影响诉讼时效的因素。如有必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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