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单位不交社保合法吗?
我现在处于实习期,单位说实习期不给我交社保。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单位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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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实习期单位不交社保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实习期”的法律概念。实习期通常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主要针对的是在校学生,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的“职工”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在校学生在实习期,由于其学生身份,与实习单位建立的并非劳动关系,所以实习单位在法律上并没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 然而,如果是已经毕业,以就业为目的进入单位实习,并且单位对其实行考勤管理,发放劳动报酬等,这种情况下,即使处于所谓的“实习期”,实际上双方可能构成劳动关系。一旦构成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单位拒绝缴纳,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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