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公司不交社保是合理还是违法呢?
我现在处于实习期,公司说实习期不给交社保,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也不知道公司这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实习期公司不交社保到底是合理行为,还是违法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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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实习期公司不交社保是否合理合法之前,我们要先明确“实习期”和“试用期”这两个概念。实习期通常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提高其自身素质的过程或时间,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对于在校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其身份还是学生,与公司之间一般不构成劳动关系。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没有义务为实习学生缴纳社保,这在法律上是合理的。 但如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入试用期,那么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也明确,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在试用期内,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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