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提离职不批准且不给工资的做法合法吗?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最近打算离职,就提前跟领导说了,可领导不批准,还放话说要是我走了就别想拿到工资。我就想知道公司这么做行不行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能拿到属于我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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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按照这个时间和形式要求通知了单位,到时间就可以离职,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关于工资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也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单位以不批准离职为由不给工资,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你有多种维权途径。可以先尝试与单位协商,友好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其支付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是比较简便的方式,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能主张工资之外,若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还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能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纠纷的专门机构,按照法律和程序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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