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雨天在超市门前摔伤,能否要求超市老板赔偿?

今天下雨,我去超市买东西,在超市门前不小心滑倒摔伤了。现在身上疼得厉害,还去医院看了病。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让超市老板赔偿我的损失,比如医疗费啥的,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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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保障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雨天在超市门前摔伤后能否要求超市老板赔偿,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这需要从法律层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安全保障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作为经营场所,超市老板对进入超市的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就好比超市老板要保证顾客在超市及其周边区域,不会因为一些本可避免的危险因素而受到伤害。 接下来分析雨天超市门前的情况。雨天路滑,超市老板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顾客的安全。例如,在门前铺上防滑垫,设置“小心地滑”的警示标志等。如果超市老板没有做到这些,没有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顾客在门前摔伤,那么超市老板就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打个比方,就像你去朋友家做客,朋友家地面有水渍但没有清理也没提醒你,你滑倒受伤了,朋友就有一定的责任。 然而,如果超市老板已经采取了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已经铺设了防滑垫并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但顾客自己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自身原因导致摔倒,那么超市老板可能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顾客一边走路一边看手机,没有注意到警示标志而摔倒,这种情况下超市老板可能就不用负责。 当发生这种摔伤事件后,顾客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现场的照片,照片要能清晰显示超市门前的状况,是否有防滑措施、警示标志等;还可以找当时在场的证人,他们的证言也能作为证据。同时,要及时就医,并保存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等,这些都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总之,雨天在超市门前摔伤能否要求超市老板赔偿,关键在于超市老板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顾客要根据实际情况,收集好证据,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顾客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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