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退税时可以将老婆的父母作为赡养对象吗?

我和老婆结婚后,想在退税时把她父母也算作赡养对象来申请。但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也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所以想问问,在办理退税的时候,能不能把老婆的父母算进去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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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赡养退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人所得税退税时,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重要的扣除项目。下面来详细解释是否可以将老婆的父母作为赡养对象进行退税。 首先,明确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它是指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父母,仅指纳税人自己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并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看,在个人所得税退税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不能把老婆的父母作为赡养对象来申请扣除。这是因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主要考虑的是纳税人对自己有法定赡养义务的老人的赡养支出。虽然在道德层面,夫妻双方都有协助对方赡养其父母的义务,但在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里,配偶的父母并不属于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 所以,在进行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时,不能将老婆的父母作为赡养对象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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