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欠钱不还能够要求误工费赔偿吗
有人欠我钱一直不还,我为了追讨这笔钱,耗费了不少时间,还耽误了自己工作挣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我的误工费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民法典中,对于欠钱不还能否要求误工费赔偿,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 从法律规定来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欠钱不还的案件中,如果因为追讨欠款,比如频繁请假去和对方协商、去法院诉讼等导致误工,理论上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原告提出的关于误工费的诉求通常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要证明误工费与追讨欠款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往往比较困难。 举例来说,如果能拿出医院开的病假条,证明因为追讨欠款着急上火生病需要休息,进而耽误工作,且有单位出具的误工损失证明等有力证据,才有可能让法院考虑支持误工费赔偿。但要是无法充分证明这些,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该诉求。 所以总体而言,民法典中欠钱不还是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的,但要获得法院支持,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供充分证据。 相关概念: 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