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是通过哪些具体方式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在洗钱呢?

我朋友最近被公安调查,怀疑他涉及洗钱。但我们不太清楚公安判断洗钱的依据,想知道公安到底是从哪些方面入手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在洗钱,具体的判断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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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安判断一个人是否洗钱,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定: 首先,看是否存在洗钱行为。这包括:提供资金账户,比如为犯罪所得提供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存放或转移资金;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或有价证券,例如帮助把非法所得的房产变卖换成现金等;透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的流动与转移,像通过网上银行频繁转账以混淆资金流向;协助将资金汇往海外;采取其他手段来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来源以及其真实性质。 其次,判断主观上是否达到“明知”的程度。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不知情,则可排除其构成洗钱罪的可能性。具体来说,以下七种情况下,可以被视为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知晓他人正在进行犯罪活动,并协助其转换或转移财物;无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他人转换或转移财物;无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财物;无正当理由,协助他人转换或转移财物,并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无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大量现金分散存储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协助近亲属或其他关系亲密的人转换或转移与其职业或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其他可以被认定为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帐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等行为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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