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案犯刑事判决书能否作为证据?

我牵涉到一个案子,在这个案子里有同案犯。现在我想知道,同案犯的刑事判决书能不能当作证据来用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这样的判决书在法律上有没有证明效力,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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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证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同案犯的刑事判决书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证据的概念。证据是指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它有很多种类型,比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而刑事判决书属于书证的范畴,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同案犯的刑事判决书记录了同案犯在相关案件中的犯罪事实、审判过程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等内容,这些内容与当前案件可能存在关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具备作为证据的基本属性。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同案犯的刑事判决书符合书证的特征,因此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 不过,同案犯的刑事判决书作为证据使用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虽然刑事判决书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并不意味着它可以直接被采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对其进行审查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对证据的真实性,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也就是说,法院会审查这份判决书与当前案件的关联性、真实性等。如果判决书所记载的内容与当前案件的待证事实没有关联,或者存在虚假等情况,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将其作为定案的依据。 此外,同案犯的刑事判决书在不同的案件中所起到的证明作用也有所不同。在一些情况下,它可以直接证明某些事实,比如同案犯的犯罪行为和判决结果,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法院更好地了解整个案件的背景和全貌。在另一些情况下,它可能只是起到辅助证明的作用,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证明案件事实。 综上所述,同案犯的刑事判决书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判断,并且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其证明力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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