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有哪些特征?


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下详细介绍行政给付的特征: 首先,行政给付是行政主体向行政相对人给付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赋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利益。物质利益主要表现为给付相对人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实物,比如,最低生活保障金、失业救济金等金钱给付,或者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发放的救灾物资等实物给付。依据我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政府会给予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这就是典型的金钱形式的行政给付。 其次,行政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公民或组织。行政给付的对象是因为某种原因而面临生活困难或处于特殊状况的公民或组织。比如,残疾人、老年人、失业人员、受灾群众等。这些对象通常是基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定条件而被确定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要对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等方面给予物质帮助和服务,这里的残疾人就是行政给付的特定对象。 再者,行政给付是一种应申请的行政行为。一般情况下,行政相对人要获得行政给付,需要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只有在相对人提出申请后,行政主体才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给予给付。例如,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申请各类社会救助的程序和要求。 另外,行政给付是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给付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这是为了保证行政给付的公平、公正和合法。例如,在发放抚恤金时,要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规,确定抚恤的对象、标准和方式等。 最后,行政给付具有救助性和保障性功能。行政给付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定的公民或组织克服生活困难,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稳定。通过行政给付,可以使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们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增强他们应对困难的能力。比如,对于农村五保户的供养,就是为了保障他们的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