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冷静期算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前段时间去申请了离婚,现在正处于离婚冷静期。我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现在这种状态还算不算 夫妻。想了解一下,在这个离婚申请冷静期内,从法律上来说,我们到底还算不算离婚了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离婚申请冷静期不算离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设立的一项制度,目的是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时间,让大家慎重思考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关系依然存续。只有当冷静期30天过去,且接下来的30天内双方又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解除。比如,小李和小张申请离婚进入冷静期,在这期间他们还是夫妻,若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若冷静期过了,双方没去申请离婚证,那离婚申请就视为撤回,他们依旧是夫妻。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当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时起,婚姻关系解除。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给予30天的冷静时间,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离婚申请。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 、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