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债超过十年了还能起诉吗

我有笔欠款,已经过去十年了。对方一直没还钱,我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把钱要回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起诉?要是能起诉的话,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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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超过十年仍然是可以起诉的。首先要明确,起诉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法院都会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从起诉的角度,十年的欠债并不影响你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这里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概念——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如果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内没有采取一些能让时效中断等的措施,超过时效后,债务人就可以提出不履行债务的抗辩。 对于超过十年的欠债,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而你又无法证明在这十年间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比如你曾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对方书面回复同意还款等情况)、中止(如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你无法行使权利)等情形,那么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你就有可能丧失胜诉权。但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或者虽然提出抗辩但你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等合理情况,那么你还是有可能通过诉讼要回欠款的。 另外,虽然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法律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就是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法律制度。简单说,就是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张权利,可能就得不到法律保护了。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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