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了是否可以和异性同居?
我已经向法院起诉离婚了 ,目前还在走法律程序。这期间我认识了一个不错的异性,我们相处得挺好,想住在一起。但我不知道在起诉离婚还没判下来的时候和异性同居合不合法,会不会对离婚判决有影响,所以来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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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期间,从法律层面来看,夫妻关系在法院正式判决离婚并生效之前,依然是存续的。因此,在此期间与异性同居是存在法律风险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如果在起诉离婚期间与异性同居,这种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与他人同居”,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所以,在起诉离婚未判决生效时和异性同居,若被认定为“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这种同居行为还可能会对财产分割产生影响。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一方在起诉离婚期间与异性同居被认定为过错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上,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同居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但如果是无过错方发现过错方有此行为,反而会坚定无过错方离婚的决心,并且在子女抚养权的争取等方面,过错方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总之,在起诉离婚期间,不 建议与异性同居,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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