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考试不过会被辞退吗?


公司以质量考试不过为由辞退员工,需要分情况来看是否合法。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公司将质量考试不过纳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且该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公司可能会依据此规定辞退员工。这里的合法有效是指,该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例如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同时,该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然而,如果公司没有这样的合法规章制度,仅仅因为一次质量考试不过就辞退员工,这种行为很可能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公司不能随意以质量考试不过为由辞退员工,需要有合法合理的依据和程序。如果员工遇到不合理的辞退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