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多次口供不一致该怎么办?

我在配合调查的时候,因为当时有些紧张,再加上事情有点复杂,所以多次提供的口供不太一样。我很担心这会带来不好的影响,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多次口供不一致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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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口供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当出现多次口供不一致的情况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和处理。 首先,司法机关会结合其他证据来审查口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这就说明,司法机关不会仅仅依据口供来定案,而是会全面审查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在内的各种证据,来判断口供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其次,对于提供多次不一致口供的当事人,司法机关可能会对其进行再次询问,要求其对不一致之处作出合理的解释。如果当事人能够给出合理的理由,比如是因为记忆偏差、紧张等原因导致口供不一致,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但如果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口供,试图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妨害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虚假口供未明确列在该法条中,但故意提供虚假口供同样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在量刑时可能会被从重处罚。 最后,如果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口供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应当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提供真实的信息。这样有助于司法机关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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