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是什么?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听说有工伤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但不太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我想知道它的具体含义、怎么计算、由谁支付,以及申请的流程是什么。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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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工伤职工的补偿费用。它的目的是对工伤职工因身体伤残而导致的收入减少、生活不便等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关于支付主体,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给职工。 申请工伤一次性伤残赔偿金,首先职工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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