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我受了工伤,被鉴定为伤残,听说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我不太清楚这个补助金是怎么算的,是按照什么标准、什么公式来计算呢?我很想弄明白自己能拿到多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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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其计算通常与伤残等级、所在地区的规定以及职工本人工资等因素相关。不同地区对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存在差异。一般来说,会根据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办法来执行。 例如,在某些地区,可能会按照职工的月工资乘以一定的月数来计算。假设当地规定,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以30个月,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乘以25个月等。这里的本人工资,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如果想准确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你需要先确定自己的伤残等级,然后查询所在地区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规定,结合自己的工资情况,按照当地规定的计算方式来得出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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