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八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我受了工伤,被鉴定为八级。现在面临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想了解下工伤八级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怎么算的,这关系到我能拿到多少赔偿,心里很没底,希望有人能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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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八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用。它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在重新就业前有一定的经济支持。 计算工伤八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首先要明确其计算基数和计算标准。在我国,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计算标准,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来规定。 例如,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八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再比如,北京市规定,工伤八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八级伤残为15个月。 所以,要确定具体的工伤八级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数额,你需要先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工资情况或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如果和单位在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和支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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