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十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最近刚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现在打算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听说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但不清楚具体怎么算。想了解一下这个补助金是依据什么来计算的,是按我的工资,还是有其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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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在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且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一项补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该条例并没有规定统一的计算标准,而是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标准。 比如,江苏省10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1.5万元;山东省的十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目前山东省已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 这里要解释下,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所以在计算时,要先确定所在地区,再依据当地规定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来算出具体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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