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如何计算的?
我因工伤被鉴定为伤残,听说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不清楚具体怎么算。我想知道计算这个补助金的依据是什么,不同伤残等级的计算方式一样吗,具体该怎么操作来确定自己能拿到多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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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它主要是为了帮助伤残劳动者在遭受工伤后,缓解因身体伤残带来的经济压力。 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关键在于确定两个因素,一是本人工资,二是伤残等级对应的月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这个工资是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补助金月数: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例如,小张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八级,他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11 = 55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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