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账凭证是否可以自行销毁?
我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公司有一些内账凭证,堆积起来占了不少地方。我想知道这些内账凭证能不能我自己决定销毁呢?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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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账凭证不可以自行销毁。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内账凭证的概念。内账凭证是记录公司真实经济业务的凭据,它反映了公司实际的收支、成本、利润等情况。虽然它可能与对外报送的财务账有所不同,但同样是公司经营活动的重要记录。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和销毁有着严格的程序。会计凭证属于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的会计凭证自然也包含了公司的内账凭证。该办法明确指出,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同时,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然后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最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如果公司自行销毁内账凭证,可能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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