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能免除担保责任吗


公司注销并不一定能免除担保责任。 首先,担保责任通常与所签署的特定担保合同条款紧密相关,并不单纯取决于公司是否存续。即便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其曾经签订的担保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公司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责任。只要债务还未得到完全清偿,且当事人双方没有另行达成协议,公司就不能免除担保责任,债权人依法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并且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表明,如果担保合同本身有效,那么公司不能因为注销就摆脱担保责任。 另外,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后,不再具有法人资格,正常情况下不能再承担担保责任。不过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应当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限届满后,清算组应以公司财产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相关概念: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合同:就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法人资格: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