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下,社保个人部分可以先让公司出吗?
我在公司上班,现在公司遇到了一些经营问题,迟迟不发工资。但社保又得正常缴纳,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让公司先把社保个人部分出了。另外,如果可以的话,具体要怎么操作;如果不行,又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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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发工资时,社保个人部分一般不可以先让公司出。 社会保险费用不应单独强制扣除,而应在制定当月薪酬支付计划时,纳入其中一并缴纳。这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未发生实际工资收入时先行扣除社会保险费用是非法且不符合规范的操作方式。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减少劳动报酬。” 对于那些被指定为公司雇员的员工,雇佣单位必须为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投保服务,同时按时支付合理的薪资报酬。若雇主利用不发工资为由让公司承担社保个人部分来拖延或逃避缴纳社保的责任,员工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申诉的途径寻求公正的裁决与解决方案。此外,按照规定,社会保险本应由企业和员工按一定比例分别承担缴费责任,任何试图规避或者瞒报这些法定费用的行为都可能被归类为涉嫌偷逃税费的违法行为。 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资金困难等特殊情况,建议员工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等。同时,员工也应关注自身权益,确保公司在后续能够按时支付工资并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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