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公司能否回购其股份?


员工离职后,公司是否可以回购其股份,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持股合同有明确约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持股合同约定允许员工继续持股的,那么员工可以按合同约定持股、分红,公司不能强制回购;二是合同要求离职股份由公司回购的,则可以按离职时股权价值由公司回购。 其次,如果持股合同未约定离职股份是否回购。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可以回购。因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且,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时,公司依照该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还需要按照不同情形在规定时间内注销或转让。 另外,从相关案例的裁判观点来看,在《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外,公司和股东还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另行确定公司回购股权的其他情形。例如,章程可以约定在股东离职等情形下,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或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不过,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价格需合理,合理价格可以参照审计报告、资产价值、事前约定的回购价格、全体股东决议认可价格来确定。 总之,员工离职后公司能否回购股份要依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