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是否可以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最近有其他股东想转让股权,但公司好像有一些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我不太清楚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力作出这样的规定,也不知道这些规定合不合法,所以想了解一下公司能否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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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是可以对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的,但这种规定需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股权转让的基本概念。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它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是股东之间的转让,外部转让则是股东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就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些规定就是有效的。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虽然股份有限公司强调股权的自由转让,但同样允许公司章程在一定范围内对特定人员的股权转让作出限制。 不过,公司作出的限制性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平原则。如果规定过于苛刻,严重限制了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规定股东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得转让股权,这显然不合理,也可能被法院判定无效。在实践中,如果股东对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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