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诈骗员工如何量刑?


在涉及公司诈骗的案件中,对于员工的量刑需要根据员工在诈骗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参与程度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首先,如果员工完全不知情,没有参与到诈骗行为当中,那么员工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因为在刑法上,认定犯罪需要具备主观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若员工根本不知道公司在进行诈骗活动,也就不存在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 其次,如果员工在一定程度上知道公司的诈骗行为,但仅仅是执行上级命令,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那么员工可能会被认定为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后,如果员工积极参与诈骗活动,是诈骗行为的主要实施者或者组织者,那么员工就会被认定为主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另外,关于诈骗罪的量刑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所以在具体量刑时,还需要结合诈骗的金额等情况来综合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