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把投资款打给股东?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把投资款打给股东这一行为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其是否合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投资款的性质。投资款是股东投入公司用于公司运营和发展的资金,一旦投入,通常就成为公司的财产,股东不能随意抽回。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如果公司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将投资款直接打给股东,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一种违法行为,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可能会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股东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甚至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抽逃出资罪。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把投资款打给股东是合法的。比如公司进行减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减资,将相应的投资款返还给股东,这是合法的。 另外,如果公司盈利后进行利润分配,也是将资金给到股东的一种合法方式。《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所以,当公司按照这些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时,把资金打给股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综上所述,公司把投资款打给股东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股东和公司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资金往来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