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过刑的人能否办理护照?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情被判过刑,现在想要出国旅游,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办理护照。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也担心有犯罪记录会影响办护照,所以想问问判过刑的人到底可不可以办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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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判过刑的人是可以办理护照的。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只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才不能办理护照。如果已经服刑完毕,不属于上述不可以办理护照的情形,原则上是可以正常办理护照的。不过,具体办理时,还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配合完成办理流程。同时,即使成功办理了护照,在申请前往其他国家的签证时,一些国家可能会对申请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审查,这可能会影响签证的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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