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退款有哪些法律规定?


退货退款的法律规定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障消费者退货退款权益的重要法律。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它赋予了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后悔的权利,让消费者在购物时更加放心。 其次,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也就是说,当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这是对消费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再者,《民法典》中也有相关规定,根据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购物合同中,如果商家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约定,消费者可以依据此条要求商家承担退货退款等违约责任。 当消费者遇到退货退款问题与商家产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比如与商家协商和解,向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