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没有开发票是否属于偷税漏税?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租客让我开发票,我没开。我有点担心,出租房不开发票是不是就算偷税漏税啊?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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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出租房没有开发票是否属于偷税漏税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偷税漏税指的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而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它不仅是交易的凭证,也是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也明确,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在房屋租赁这个场景中,房东出租房屋并取得租金收入,这属于经营活动,理应按照规定给租客开具发票。如果房东没有开发票,从形式上看是未履行开具发票的法定义务。但仅仅没开发票并不直接等同于偷税漏税。 判断是否构成偷税漏税,关键在于房东是否如实申报了这笔租金收入并缴纳了相应税款。如果房东虽然没开发票,但在税务申报时,如实将租金收入纳入应税所得,并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了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那就不属于偷税漏税行为。然而,如果房东既不开发票,又不申报租金收入、不缴纳相应税款,这就符合偷税漏税的特征,税务部门有权依法对其进行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处以罚款等处罚。 所以,出租房没开发票不一定就是偷税漏税,要结合房东是否如实申报纳税来综合判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房东在出租房屋时,按照规定为租客开具发票,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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