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合法?


在判断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合法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通常是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且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个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例如,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约定将婚后购买的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约定一般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一方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比如一方在离婚时被迫接受不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那么受损害方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割。一般来说,当事人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