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子女不同意,能离婚吗?
我和伴侣感情已经破裂,决定离婚,但子女不同意我们分开。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否允许我们离婚呢?子女的意见对我们离婚的结果会有影响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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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子女不同意,仍然是可以离婚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意味着夫妻双方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状况,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这里的他人就包括子女。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不是子女是否同意。在离婚过程中,子女的意见可能会在涉及抚养权等问题时被考虑,但不会影响到夫妻双方是否能够离婚的决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即使子女不同意,夫妻双方依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时,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 讼,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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